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常见问题解答
1.问:国家助学金发放对象?
答:国家助学金发放对象为全日制,非定向就业的中国籍在校研究生。(联合培养和外派研究生具有同等发放资格)
2.问: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?
答: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,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。
3.问:国家助学金的具体发放?
答: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,一年分10次发放。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500元,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600元。(大致发放时间为每月中旬,寒暑假发放时间根据学校放假时间)
4.问:国家助学金什么情况下停发?
答:
(1)无故欠缴学费,住宿费的,助学金暂停发放;从缴清学费和住宿费之月起,重新发放;
(2)学习期间未按规定程序请假而离校,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研究生;离校期间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,返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发放;
(3)已办理休学手续的研究生,自休学次月起,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,复学后次月起恢复发放;
(4)已办理退学手续的研究生;自退学手续办理完成的次月起,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;
(5)延期答辩的研究生自标准学制截止的次月起,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;
(6)受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的研究生,从处分决定正式生效的次月起,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。停止发放的国家助学金不再补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