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团支部:
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的“示范群体建设”工作,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,学校团委决定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,学院团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先进集体
(一)评选项目
1、红旗团组织6% 2、特色团组织12%
(二)评选条件
20-23级本科生团支部。
注:此项其他具体内容请参照上海海洋大学《学生管理服务手册》(二○二二年版)中的《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评选实施细则》有关条款执行(见附件4)。
(三)评选要求
1.集体有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;
2.学风优良,友爱互助;
3.多数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研究、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,参与面广,获奖成员多;
4.能经常开展丰富而有特色的文体活动,多数能主动加入社团,能积极参加各级团学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;
符合上述规定的,可申报特色团组织;表现突出的,可申报红旗团组织。
5.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取消评选资格:
(1)未能正常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的;
(2)所属寝室有四分之一未达到文明、免检寝室的;
(3)受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(凡违纪者自处分公告之日起至处分解除之日内、自通报批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评);
(4)成员有1/3人次重修的;
(5)参与学校各类活动不积极的;
(6)受到宿舍管理部门违规劝告、违规警告、取消住宿资格的。
(四)评选材料及时间
1.本学期的先进集体评选将采用班级“一团一品”材料作为支撑材料进行初步筛选评分,入选的班级进入班级特色PPT展示。专家将根据答辩班级提交的申报表、班级“一团一品”附件材料以及PPT展示内容与效果,综合打分排序确定获奖班级。
2.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班级于3月15日24:00点之前将以下文件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:spxytw_zzb@163.com;
①电子版申报表(见附件2),
②班级“一团一品”(一个团支部一个品牌活动)1500-2000字介绍,包括班级基本情况班级构架、班级品牌活动介绍、班级主题团日活动、班级学风建设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活动、献血等活动情况说明。
3.入选班级答辩的名单及PPT材料的收取时间以后期通知为准。
(五)注意
1、《附件5.必威各班级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达100%次数统计》将纳入先进集体评选标准,满分5分,算法:(达到100%的次数)/5(青年大学习共5期)*5,得到的分数作为附加分直接加入先进集体评选获得的总分。
2、本年度参与红旗团组织评选并获得荣誉的班级,班内学生可获得下一学期先进个人评选加分,每人各加5分;若成功评选为特色团组织,则班内学生每人加3分。请各班积极报名参与。
二、先进个人
(一)评选项目
1、优秀团干部(2%) 2、优秀团员(3%)
(二)评选条件
1、20-22级本科生,23级本科生不参加本次评定。(因23级本科生无操行评定)
2、此项内容请参照上海海洋大学《学生管理服务手册》(二○二二年版)中的《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评选实施细则》有关条款执行(见附件4)
3、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方可申报。
(三)评选时间
应学生手册实施细则要求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需进行班级初审,请各班团支书按照《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评选实施细则》(见附件4)中要求审核后,填写汇总表(附件3)的自评和一审两模块,自评为先进个人申请表中的学生自评得分,一审为团支书审核后的得分。最后将汇总表于3月15日(周五)24:00之前发至组织部邮箱:spxytw_zzb@163.com。
同时,请各班团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15日(周五)8:15-16:00之间将先进个人申请纸质表(见附件1)递交至必威A104并在提交表上做好登记。
学院团委汇总后集中评审,公示,逾期视作放弃。
(四)注意
1.先进个人各荣誉,不能重复兼报。
2.请提交相关奖状的复印件(如奖状还未发放,可出示相关公示凭证),作为加分依据,所有相关证明材料置于先进个人申请表后共同装订即可。
3.本次评选所涉及的所有奖项、荣誉(人民奖学金除外)有效期为2023年9月--2024年3月(不包括3月份)。
(五)调剂
1、调剂基本原则
规范透明,公平公正。
2、调剂条件
(1)申请表中勾选服从调剂。
(2)符合下级奖项评选条件。
3、调剂流程
(1)因名额有限,落选“优秀团干”且符合调剂条件的奖项申报人,将调剂至“优秀团员”,与选择该荣誉的申报人共同竞争名额。
(2)优秀团员无法调剂。
(3)对调剂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反馈,若异议成立,由院团委确认。
4、其他
评选过程严肃庄严,弄虚作假及故意破坏秩序者,取消评选资格。
联系人:
本科生联系院团委组织部:
李思妍:13636518449
郑媛兮:18993896660
王燕曦:13984865461
团委:
郝洁老师61900360
附: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工作流程
注:活动地点以后期通知为准,望各位注意时间节点,逾期作弃权处理。
共青团必威委员会
二○二四年三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