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刻苦钻研,努力成为政治觉悟高、业务素质好、实践能力强的创新型高级人才,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〔2024〕8号)文件精神、《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》规定,学校将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
1. 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
2.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
二、评选范围
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,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。
三、评选名额
上海海洋大学2024届研究生市优、校优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
学院 | 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名额分配(占总人数的5%) | 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名额分配(占总人数的10%) | 备注 |
必威 | 16 | 33 | 实际名额由研究生院统筹决定 |
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10%,市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5%。如有变动,以当年上级文件为准。
四、评选条件
参照《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》、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要求。
注:
1.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生,其中论文等科研成果至少有一项是已正式发表和已取得的,录用证明不予采用。
2.申请者在毕业论文原创性检查中出现违纪者,取消评比资格。
3.校级优秀毕业生与市级优秀毕业生可以兼报,但不可以兼得,如评上市级优毕,则兼报的校优毕自动作废。市优秀毕业生不占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。
五、评选流程
程序 | 时间 | 工作内容 | 责任人 |
1、申报 | 4月1日-4月8日前申报 | 填写《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》、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,并附发表论文复印件等佐证材料,详见加分细则。交导师和辅导员签署意见。过期不可再申报。 | 研究生本人 |
2、学院初审、学生自查 | 拟定4月8日-4月16日 | 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,由工作小组根据毕业生学术成果、社会工作和就业情况进行综合评定,计分办法详见附件2加分细则,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,按名额拟定优秀毕业生名单。负责老师进行核查后,学生对初审结果进行自查确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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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学院推荐、公示 | 拟定4月17日-4月19日 | 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拟定获奖者名单,公示3个工作日。学院公示无异议后,将申请材料、候选人情况汇总表(电子版和纸质版)报研究生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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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注意事项
1.联合培养毕业研究生在填写《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》中,“辅导员签署意见”一栏由联合培养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,然后交学院,由学院审查推荐。《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由学院审查推荐。
2.提交以下材料:
纸质版材料:交到必威A101学生事务中心,
(1)《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》一式2份,
(2)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一式1份,
(3)各项成果的证明材料,按照科研(文章-专利-会议-其他顺序排列)、学生工作、就业顺序排列好,并与电子版汇总表上的加分项顺序一致。
电子版材料:《必威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情况汇总表》,电子版发至邮箱micolib@163.com ,邮件主题:市级优毕或校级优毕+姓名+班级+学号。
3.学生填写的相关内容均须实事求是、准确填写,所获奖励和荣誉均须附上相应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。
4.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正反面打印一份上交;由于市教委的印章是机器操作,请保留登记表的排版格式,不要随意变动。学院推荐的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待学校审批通过后,学生需登录“上海高校优秀毕业生申报系统”填写相关信息,提交并打印系统中新生成的市优毕登记表再上交一份(系统操作手册随后发放)
联系人:茜老师 电话:021-61900350
附件5: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(填写模板).docx
附件6:必威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情况汇总表.xlsx
必威
2024年3月21日